跨境电商税务风波未平,中美关税再起波澜。
近期,美国国税局明确表示,今年会把电商销售作为税收监管的重点,计划加大对亚马逊卖家的征税力度。
矛头直指使用亚马逊FBA仓等海外仓的外国企业与个人。根据新规,只要触发以下任一条件,卖家的收入即可能被认定为ECI:
>仓储关联:
只要商品存储于美国境内仓库(重点如亚马逊FBA仓),并产生美国销售,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,即被认定为在美国开展业务,相关销售收入构成ECI。
>经营活动:在美国提供个人服务如拥有员工、承包商或代理商,从事“大量、持续且定期”的商业活动(如营销、售后等)。
>知识产权:通过在美国注册的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取收入
在跨境卖家的角度来看,只要卖家将库存或履约过程置于美国境内,那么无论是通过亚马逊亦或是eBay等其他平台,业务所得均属于ECI,需要基于利润在美国纳税。
跨境卖家一旦被认定为ECI,必须提交1120-F表格,并按净收入缴纳10%-37%的累进所得税。
未合规申报将面临严重后果:IRS有权按总销售额的30%进行强制核定征税,并可追溯3至6年的历史税款,同时最高处以未缴税款200%的罚金。
跨境卖家的双重征税困境日益加剧!
核心痛点在于:美国针对境内利润征收的“有效关联所得税”(ECI)与中国要求全球所得缴纳25%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产生冲突。
由于中美缺乏专项税收抵免协议,卖家自行申请的抵免常因“凭证翻译瑕疵”等高失败率原因受阻,实际税负沉重。
与此同时,美国进口税收政策收紧加剧了挑战。 800美元以下小额包裹免税政策的废除,意味着所有入境商品都必须清关并缴纳关税。
这不仅消除了直邮模式的低成本优势,更与复杂的所得税问题共同作用,大幅抬升了跨境业务的综合成本与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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